败诉 经典
eyes are the windows of heart ,when 与人握手致意时,目光应当坦荡率直,以示真诚。如果目光躲闪游离,就如同在自家门前,一边对别人的到来表示欢,一边紧闭身后的房门,其诚意令人生疑。[[i] 本帖最后由 licheng642 于 2008-2-26 18:39 编辑 [/i]]
败诉 经典
有犯罪必有罪犯,被告人就等于罪犯,这是深入人心千古定论。如果说,犯罪是对被害者的惩罚,那么,追究犯罪,就是对罪 犯的惩罚。人们在目睹了对被害人的加害以后i,还要目睹对犯罪人的惩罚。看他如何在强大的司法审问下呈堂供诉,如何在寒光四射的法律之剑面前瑟瑟发抖,如何在同仇敌忾的众怒中屁滚尿流,这时,无法替代的快感令人热血沸腾,每人还会在意,那个被称为“被告人”的倒霉蛋是不是法律最后确认的罪犯。败诉经典
世界上有三种在职业可以免责杀人,一是军队,二是医生,三是法官。军队杀人,国家利益使然;医生杀人,自然权利使然;法官杀人,公共权力使然。然而,一个握有生杀予夺大权在的职业,如果没有理性使然,后果将是灾难性的。 问题不专业,不过考虑了点问题。 来法学社灌水以表支持~~~回复 地板 ysl 的帖子
我已经抄了十几页了。发现这本书咋一看像是讲诉讼的,但看完之后才知道其实更多的是借着这一称号反映社会黑暗的一面,其实很现实。而且语言很轻松,所以极力推荐。描写社会的小说,与专业的关系似乎不是很大,不是法学的也可以看懂。:r37:回复 6楼 秋白 的帖子
为法学院也作一点微薄的贡献。呵呵回复 5楼 秋刀子 的帖子
我之所以抄就不是因为它专业,而是从一失败的诉讼中看失败的原因———强大的恶势力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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