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香's Archiver

丹丹蛋 发表于 2007-12-23 23:50

大家讨论下最近刚判下来的清华大学教授女儿726公交上被掐死的案件吧

:r01: 听让人感概的案件,看完了之后久久不能平静,大家都谈谈自己的看法吧:r37:

一切尽在 发表于 2007-12-24 00:06

我不知道该发表啥。楼主说说看呢?

bear19870128 发表于 2007-12-24 11:27

啥案子啊????????

天堂树 发表于 2007-12-25 14:02

把详情帖出来嘛~

greenery 发表于 2007-12-25 20:58

转贴--案件回放

事件回放:
10月4日下午清华大学教授女儿在726路公交车上被乘务人员掐住窒息而亡。在医院抢救16个小时之后,宣布无力回天。

可恶的公交痼疾:

提起北京公交,周围的人10个有9个都会气不打一处来。公交司机开车横冲直撞,到站不到站就让乘客上下车,而售票员大喉咙大嗓子地叱喝、像提防小偷一样的车上查票、到站查票。每个有过公交经历的想来都非常熟悉。

终于在国庆这个佳节,公交的脓疮一并被捅破出来。一家老实人遭遇了凶恶的售票员、冷漠的司机,亲生的女儿居然被活活掐死。

且不论是否逃票,即便退一万步来说,就算受过良好教育的一对教授和女儿逃了2块钱的车票。又至于遭来杀身之祸吗?

乘务员在第一次未能掐住孩子之后,再次扑向孩子,扯头发,再卡脖子,行为和举止与疯子无异。

而面对瘫软的孩子,司机居然冷漠地要继续开车,熟视无睹孩子父母的哭泣和哀求,还要继续拉到总站罚款。

再到后来3个乘务人员合谋将3人扔到半路,都没到任何一个站点,就在路边扔下,急匆匆地扬长而去,车轮子几乎要压过失去知觉的孩子的小腿。

这些人还有人性吗?还是人吗?

好戏还在后面。说完了车上我们天天见的乘务人员,再来看看他们的高层吧。

在孩子离开人世间后,面对一对精神上几乎要崩溃的老人。公交的活动和做法更是让人难以想象。

首先:公交高层将两位老人和来陪护的从外地赶来的亲属很周到地“照顾”起来。

对于所有去医院探望的人员都密切注视,在病房外24小时派人监视,一开始每天居然有7,8个人在门口晃荡,公交的经理可以随时推门进入病房“嘘寒问暖”,丝毫不顾两位老人感情上身体上能不能接受。

每位从病房出来的人员都被“询问”是什么身份,是学生还是记者,如果是学生,那么请不要打扰两位老师的休息,如果是记者,“请过来这边谈谈”。

当两位亲属上街寻找目击证人的时候,公交的总经理居然气急败坏地跑到病房内对两位还在打点滴的老人说“让你们的妹妹不要再上街了!保不准司机的家人会打她们!”这是关切还是恐吓?

其次:忙着游走和施加压力给北京甚至是中央的各大媒体。始作俑者新京报的那篇文章,在记者采访公交的人以求报道平衡之后,公交高层竟然直接带着人冲到报社施加压力。

在公交的压力之下,原本要报道此事的北京晚报拒绝登载,其他的都市报纸也都在观望当中。最后连一个消息都没有发布。

当媒体前往现场和医院拍照、摄像的时候,公交在病房外站岗的人索性直接阻拦,甚至冲到报社和报社主编发狠。

公交的乘务人员还有经理的面目在这样一个非常令人震惊的事件中被暴露地淋漓尽致。

再次:当父母发现孩子的病历上写的父母陈述与当初送孩子入院紧急抢救时自己所叙述的内容严重不符、这位医生在接受报道时的陈述和写在病历上的内容相悖离之后,再去找这位医生的时候,却被告知在抢救完孩子之后不久就去休假了,不知道下落。

医院值班的医务人员给孩子亲人抛下一句,这边还有谁敢给你们作证?他们谁敢出庭给你们作证?

可气的媒体:

与公交人员在车上理直气壮地掐死孩子,冷漠弃之路旁扬长而去,事发后公交的经理们软硬兼施的流氓形象相对应的是,我们的媒体突然地沉默了下来。

在公交高层的游走之下,除了新京报顶住压力发出第一篇报道之后,我们北京一向关注社会新闻的各类媒体都没有吭声。

在公交的游走和压力面前,一向以舆论监督为己任的媒体集体丧失话语权。

与西方国家记者的无冕之王、新闻媒体被利益集团垄断和操控不同,我们社会主义国家的新闻媒体记者对社会的文明和进步、对人民的疾苦,肩负着更为深厚的责任。

责任2字是民众对这一职业的信任,新闻媒体除了要根据客观事实报道,让老百姓了解发生了什么事情之外,还要发挥舆论监督的功能。

而在这一公交上发生的悲剧面前,我们的媒体一没有如实、及时、客观地报道,二没有进行负责任的舆论监督。

新闻的事实发生之后,不及时报道,而去观望其他媒体的态度,再定夺自己的媒体是否要跟进,这种明则保身的态度让人鄙视。

在遇到利益集团施加压力之后就退缩,就胆怯,这种懦弱让人愤怒。

媒体集体沉默事件在F D时期给我们的教训还不够深刻吗?

天堂树 发表于 2007-12-26 14:43

这到底是真的还是假的啊?
简直不敢相信

zhuhong 发表于 2007-12-26 14:48

我相信     
这个是假的。。。

天堂树 发表于 2007-12-26 14:58

在网上果然搜索到了这个案件
    不过是2年以前的事情的了

丹丹蛋 发表于 2007-12-26 22:50

晕,不是假的......:r44:
案子是发生在两年前,判决刚下来,是国内刑事诉讼的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罕见的高额了,而且打破了附带民事诉讼只赔物质赔偿的先例,进行了精神抚慰赔偿

[[i] 本帖最后由 丹丹蛋 于 2007-12-26 22:51 编辑 [/i]]

萝卜 发表于 2007-12-26 23:11

 ●涉案售票员 “我让家人蒙羞”

  当天,被告没有出现在法庭上,也没有看到她的代理人。据了解,被告被判死缓,目前在女子监狱服刑。开庭前法官曾带着起诉书到监狱询被告的意见,其表示愿承担判决结果,愿意赔偿,不用委托代理人出庭答辩。

  记者了解到,她刚入狱时,曾经情绪低落,天天以泪洗面,对被害人深感内疚,向管教干警多次忏悔,表示:“当时脑子一片空白,不知道自己怎么做出这样的事情,令家人蒙羞。”还怕自己的孩子受到连累,要与孩子断绝关系,后经管教干警开导才放弃了这一想法。(晨报记者 李婧)

萝卜 发表于 2007-12-26 23:12

●母亲陈述 为一元车票女儿被掐身亡

  虽然事隔400余天,受害人的母亲郑女士在陈述事实之际仍然眼泪涟涟。郑女士说,2005年10月4日下午,她一家三口在新街口豁口站乘坐726路公交车,打算回蓝旗营的家。

  车上有两名女售票员,其中年轻的给她撕了1元的票后,问他们是不是在新街口上的车,她回答是在新街口豁口上的。她记得那天离女儿的生日还有20 天,一家三口为了给孩子买衣服,逛了半天街,一直走到新街口豁口。这时,另一名30多岁的女售票员即被告称,他们是在新街口上的车,要求年轻售票员给他们补票。因为多一站,正好票价多一元。

  郑女士说,当时她掏出钱来,打算息事宁人,但女儿不满,压低声音嘀咕了一句“什么玩意儿”。这激怒了朱玉琴。郑女士在法庭上讲述经过时几次哽咽:“她(被告)起身一把扯住女儿的头发,另一只手掐住女儿的咽喉部位。女儿昏过去后,我请司机送孩子去医院,但司机说,因为我们一家逃票,要带我们到总站罚款。”郑女士称,自己在这一过程中两度呼喊“救救我的孩子”,但无人施以援手,于是14岁的女孩儿就这么死于非命。75岁的晏教授坐在妻子身边听着被害经过,表情木讷,一语不发。

萝卜 发表于 2007-12-26 23:13

事件发生的地方跟我们是相当的近啊。

天堂树 发表于 2007-12-27 16:21

是啊   还是在2炮医院  
一向都觉得北京很多服务人员很差劲
有的KTV的服务生居然还主动要小费

bnulidengqiao 发表于 2008-1-14 00:36

恩,很有意思的,

m_xy 发表于 2008-2-17 22:19

两年前。。。我已经到北京了。。。
一直觉得售票员的态度是让人受气了一点,但没想到居然还有这样的事。。。
726.。。。新街口。。。多熟悉啊。。。。唉

mayan-a 发表于 2008-2-17 22:28

以后有点不敢做726了。。。

licheng642 发表于 2008-2-25 18:52

回复 10楼 的帖子

太可怕了,现在这样的事情数不胜数,被告虽然已经受到了应有惩罚,可是这件事就此完了吗?我们的社会应该如何发展,这件事情反应了更深的东西,只得我们反省啊.只有一些人反省又是那么的微弱……

eyesonelsa 发表于 2008-3-21 22:11

晕,是真滴么

karenwang 发表于 2008-3-22 18:43

难怪726现在改成690了 铁狮子坟还不停站了  是因为这个吗?

生命淡如水 发表于 2008-5-24 16:02

MD 这样的事情媒体竟然不出声??~~!!

秋白 发表于 2008-6-24 03:02

来法学社灌水以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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